关闭
Security specification of environmental information system
( HJ 729-2014 2015-03-01实施)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,促进环境信息化工作,加强和规范环境信息系统的安全建设与管理,保障环境信息系统安全,制定本标准。本标准规定了环境信息系统的物理安全、网络安全、主机安全、应用安全、数据安全与备份恢复、系统建设、系统运维、终端与办公安全方面的安全要求。本标准附录A、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,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。本标准首次发布。